关于对地委行署下达我县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体系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中共威宁县委办公室 威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地委行署下达我县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体系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威党办发〔2010〕93号]
县直各相关部门:
2010年度地区对威宁县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已经下达,为确保全县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根据县委、政府安排,决定对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分解,实行督查督办。请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一、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县三级干部解放思想动员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带头参与分析研究、带头帮助解决问题、带头抓好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要认真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位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工作,具体指导和帮助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县考核办要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草率应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不作为、乱作为及效率低的,要及时提出问责建议,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按照《毕节地区县市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每年6月、10月地区将对我县的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进行动态跟踪考核,各单位要在当月10日前对照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A、B、C、D四个等次的定性评价,送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县考核办汇总上报。定性评价要实事求是,地区将根据各单位评价的结果进行抽查,若抽查结果与自评结果不符的,本次动态跟踪考核得零分,同时,每出现一个不符项目从县的全年动态跟踪考核总得分中扣5分,从县分管联系领导年度动态跟踪考核得分中扣3分。如果任何单位上报的自评结果与地区抽查结果不相符的,每出现一个不符项目从本单位全年动态跟踪考核总得分中扣10分,从责任领导年度动态跟踪考核得分中扣6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
六、县分管领导因工作变动,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因机构改革变动的,以变动后的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010年5月17日
主题词:督查工作 工作目标 督办 通知
中共威宁县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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